新型城镇化下我国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及其评估研究中期检查报告

  世纪资讯     |      2024-07-22 07:22

一、 研究进展情况

一、 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及子课题进展情况

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区划改革不断深化:调整次数逐年增加从往的每 年 10 例左右,跃升到每年近 40 例;调整方式日趋多样, 新区转为行政、建设 兵团改市等也日益增多, 冻结了 20 年的 撤县设市重新启动;调整层级日趋升高, 从区 县重组到跨地级市,再设立雄安新;瓶颈问题日趋复杂如功能从区 县重组到跨地级市,再设立雄安新;瓶颈问题日趋复杂如功能与行政区融合发展、县级市体制创新等。这一背景下, 本课题 加强行政区划优化 加强行政区划优化 加强行政区划优化 加强行政区划优化 加强行政区划优化 加强行政区划优化 加强行政区划优化 设置的理论研究具有极其重要战略意义。

本项目自启动以来,积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建研究团队, 成立子课题组,严格按照研究计划、内容分工扎实推进各子课题研究,定期召开课题研究成果汇报,调整方向协进度。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子课题一: 我国城市政区演变机理的多向度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

目前本子课题已完成 60 %。

(一)研究内容

本子课题旨在对新型城镇化下行政区划优化设置的两个密切相关的基础性问题进行探讨,一是我国城市政区具有怎样的演化机理,二是我国城市政区发展具有怎样的前景;前者侧重揭示影响我国城市政区演化的多元变量及复杂关联,是行政区划优化设置探索的重要基础;后者侧重准确把握我国城镇化发展前景并作出方向性预测,是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及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发现

1)“阶段—区域分析”向度的研究发现,晚清民国是城市行政区形成的重要奠立时期,南京政府颁布的系列法令推动城市建制从基层向高层、从自治向行政的转变。与此同时,建制市设立呈现出特定的区域特征,设市的空间过程大致由南向北,注重沿海与内陆联系的长江和黄河流域带,先是侧重于长江流域带,继而向黄河下游及京津地区,再向东北地区与华东地区以及省会城市扩展。建国初,随着战略思想从农村包围城市转变为城市领导乡村,我国城市政区发生诸多变化,层级呈现出多次变动,继而引发市域范围的伸缩变化。改革以来,作为我国城市政区改革持续推进,撤县设市、地市合并、撤县设区、市管县、省直管县等制度安排对城市政区等级体系及区域分异等产生重大影响。

2)“内在—外在逻辑”向度的研究发现,城市政区的演化深刻受制于内在与外在双重逻辑的交互作用,前者在于城市政区组织结构、要素配置关系等等的内在矛盾作用;后者则在于行政空间体系与城市空间结构等等之间的外部矛盾作用,两者对城市政区的作用各所侧重,但相互之间共同推动政区的演变。

3)“国家—城市关系”向度的研究发现,城市政区的设置及演化并不全是城市化发展水平使然,而是与国家与城市之间的复杂作用息息相关的,它们深刻影响着建制市的设市标准、幅员范围、市域划分等诸多方面。应该指出的是,城市设置在反映国家战略和意志等的同时,也对国家层面的市制演化产生影响。例如,建国初期由于不少大城市大幅纳入郊区及郊县,引发国家层面颁布城乡划分标准。

4)在现代城市政区及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中,课题组发现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均面临相似问题,行政区划体制改革成为各国优化城镇化格局的共同策略选择。有的国家变革市制,如法国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市镇联合体的法律地位和社会职责,市镇一旦在联合体中签署协议,就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的国家大规模推行政区整合,如西德在上世纪60年代为了提升地方政府效率和规划能力,大幅度重新划定市县政府的管辖边界,市的数量从24000个削减到8400个;有的国家重新划分城市政区的等级,如战后的日本逐步形成四级城市体系:政令市—中核市—特例市—一般市。

子课题二:新型城镇化布局形态与行政区划格局的调适及其策略

目前本子课题已完成70%。

(一)研究内容

本子课题紧扣国家新型城镇化对不同层面布局形态的战略新要求,探明新型

城镇化“两横三纵”总体布局、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流域经济

带等重大战略对政区格局的影响;揭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城市群发展特征,提

出与之相适应的政区格局调适策略;考察区县合并、撤县(市)建区等的模式、

风险及机理等,探明区县重组的优化路径;厘清不同区域基层政区发展的复杂形

成及其内在逻辑,从而促进新型城镇化布局形态与政区格局的优化调适。

(二)主要发现

1)就政区格局的调适趋向而言,课题组发现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县级以上行政

区划调整与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呈高度空间相关,沿“两横三纵”有43 个城市

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主要省会城市以扩大市辖区规模为特点,力求培育和发展

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七个轴线节点城市中,有五个

进行了区划调整,调整频率远高于十八大之前。

2)就城市群的政区优化而言,课题组以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三大世界级城市群为代表,详细把握了城市群行政区划演变的时空进程,对比分析了不同驱动因素下城市群行政区划格局的区域特点。课题组发现,尽管城市群内部各地级市相对独立地进行区划调整,但调整之后的区划格局却呈现出与区域发展轴线相一致的态势,目前长三角已大致形成沿沪宁、沪杭甬发展轴分布的市辖区格局,这一区划格局有利于城市群发展的相互协调,进而促进经济产业要素沿着发展轴线合理配置。

3)就区县重组的策略调整而言,课题组详细梳理了改革以来我国县制收缩的空间演变历程,并基于GIS技术实现了可视化处理。研究发现,地势平坦、交通条件优越和城市群内部等地区的县制收缩十分剧烈;县制收缩与城市化进程并不同步;县制的收缩不可能是无限度的,随着城市化进入高级稳定阶段,县的数量也必将稳定在合理水平;当前我国县制收缩必须积极应对重建设轻服务、惠农性政策流失等风险,通过职权重配、幅度重塑、职能重组等方式实现管理体制的优化提升,进而迈向整体性治理。

4)就基层政区的破解思路而言,课题组对全国的经济发达镇进行了系统调查,将其归为主导产业驱动型、劳动力资源驱动型、园区发展驱动型、地区外溢驱动型和资本(项目)驱动型五种类型;发现当前经济发达镇面临着编制与管理不对等、责任与权力不对等、事权与财权不对等、行政资源供给与行政资源需求不对等等体质问题;结合温州市龙港镇的案例,提出省辖县管、“市镇”改革等建议。此外,课题组还对“县辖街道”问题做了专题研究,发现其在空间上呈现两 纵在空间上呈现两 纵横布局 , 存在三个集聚中心建议加快县辖街道的相关立法工作明确职能定位, 存在三个集聚中心建议加快县辖街道的相关立法工作明确职能定位, 存在三个集聚中心建议加快县辖街道的相关立法工作明确职能定位, 存在三个集聚中心建议加快县辖街道的相关立法工作明确职能定位,理顺职权关系。

子课题三: 新型城镇化质量提升与行政区划要素的协同及其政策

目前本子课题已完成 60 %。

(一)研究内容

以人为核心的质量提升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而质量提升的相关探讨必须直接切入政区本身的要素配置。本子课题以新型城镇化质量提升与政区要素的协同为主线,从城市发展能级和公共服务能力、自然的资源环境和人文的文脉传承这两个互为支撑的重要方面切入,分别揭示与政区要素配置间的关联。一方面,围绕城市发展能级与公共服务能力的双重提升,分别研究与政区要素的关联互动和配置协同等。另一方面,围绕自然的资源环境与人文的文脉传承的双重保护,试图通过优化政区要素配置改变以往城镇化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等状况。

(二)主要发现

1)在开发区与行政区的协同发展方面,统计发现我国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有500多个,其中大多数开发区都采取行政托管的模式。这一模式扰乱了国家行政区划的管理秩序,使开发区成为“准政府”,实质上脱离了国家行政区划的管理秩序,不利于国家结构体系和行政治理体系的稳定;造成了被托管区域的治理混乱,内部权属分离,居民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引发了开发区权限配置的不合理,部分权力(如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面临拷问。应着力推进开发区与行政区的融合发展,将一些区位条件好、发展水平高潜力 大,已经或正在成为城市活将一些区位条件好、发展水平高潜力 大,已经或正在成为城市活源泉和增长核心的开发区转设为县级市或者辖等城镇型政。

2)在城市新区的规范发展方面,发现我国城市新区的空间布局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密切关联。城市新区体制体制千差万别,并深受地方发展战略的影响,不同的战略走向往往使城市新区的体制模式与运作方式也各不相同。“协治区”模式是指新区的管理机构并非一级政府,也不具备较多的政府职能,而大多是由上级政府和委办局相关负责人等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新区开发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其下辖的基层政区仍沿袭原有的管理体制。“准政区”模式是设立新区管委会和工作委员会,综合管理新区内的各种事务,一般不设人大、政协以及武装、检察院等,但管委会享有市级有关管理权限。“行政区”模式是将新区改为“行政区”成为一级政府,直接对下辖范围进行管理,或采用开发区与行政区合署办公形式来设立新区。

3)在城市政区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通过郧县、平坝县和崇明县县改区的案例,否定了以往撤县建区就是大规模推动城市化的片面认识。事实上,县改区的主要优势在于全市域层面统筹发展,便于产业辐射、就业带动及公共服务,更大范围地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优化,不会削弱而是将更有力地保护生态,尤其是活力型生态保护。

4)在政区调整与民生福祉方面,利用爬虫、舆情分析等技术,发现撤县设区的时间节点附近会带来一个网络搜索的高峰,说明撤县设区作为与普通民众切身利益比较相关的事件,能够得到网民短时间集中关注。除此之外,公众一方面十分关心区划调整的合理性,有的甚至提出相关调整方案可以改进的地方;另一方面对区划调整中的市民待遇平等、地名文化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等议题表现出极大关注。

子课题四:国家与城市治理现代化中行政区划体制的创新及统筹目前本子课题已完成 70%。

(一)研究内容

本子课题首先从职能取向与规模适度这两个密切相关的重要方面入手 ,继而 本子课题从横向关系与纵进一步探讨,其中在方面着力考察政 本子课题从横向关系与纵进一步探讨,其中在方面着力考察政府间竞争合作与政区体制及设置的内在关系 ,在 纵向关系方面则从政区体制 纵向关系方面则从政区体制 的层级改革进行探讨 。在此基础上,着力探讨国家与城市治理中两大战略领域的 在此基础上,着力探讨国家与城市治理中两大战略领域的 行政区划体制建构逻辑。一是新型城镇化下边疆与民族地及海洋发展等的市 行政区划体制建构逻辑。一是新型城镇化下边疆与民族地及海洋发展等的市 政区体制问题 ,二是新型城镇化下高度发展的大都市区治理与政体制问题 二是新型城镇化下高度发展的大都市区治理与政体制问题 。

(二)主要发现

1)对政府间横向竞争合作的研究发现, 我国东中西部地方 政府合作的活跃度、 规模、层级领域深度制化水平与东中西部三大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 规模、层级领域深度制化水平与东中西部三大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 基本吻合 。具体来说,东部地区 具体来说,东部地区 地方政府合作的空间分布特征是规模大、 层次多合作的空间分布特征是规模大、 层次多全覆盖 ;西部 地区最明显的分布特征是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心,沿着与东西部 地区最明显的分布特征是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心,沿着与东的分界线密集布着大量省际毗邻地区方政府合作组织 ;西部地区最明显的 西部地区最明显的 西部地区最明显的 西部地区最明显的 西部地区最明显的 西部地区最明显的 西部地区最明显的 分布特征是存在很多地方政府合作的薄弱地带。

2)对边疆地区城市政区体制改革的研究发现,在我国“双向开放”战略不断深入以及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复杂化的背景下,边疆地区的区划调整正有序展开。具体表现为:一是兵团设市,通过兵团设市使兵团获得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和职 使兵团获得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和职 能, 解决兵团法律地位不明确、管理职健全的问题同时 有力推动兵地融合 有力推动兵地融合 有力推动兵地融合 有力推动兵地融合 有力推动兵地融合 有力推动兵地融合 有力推动兵地融合 发展 ;二是撤地设市, 明确地市在区域发展中主体责任位,加快培育心 明确地市在区域发展中主体责任位,加快培育心 城市,增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三是边境口岸撤县设市, 推动边疆 推动边疆 推动边疆 地区由通道性界点转向枢纽结,边境口岸城市正在承担着越来重要的职能 地区由通道性界点转向枢纽结,边境口岸城市正在承担着越来重要的职能 地区由通道性界点转向枢纽结,边境口岸城市正在承担着越来重要的职能 。

3)对沿海地区城市政区体制改革的研究发现,我国沿海城市 正进入海洋发展 的关键时期,以区县重组为主要形式行政划改革正推动陆 海分割发展转向的关键时期,以区县重组为主要形式行政划改革正推动陆 海分割发展转向海统筹发展 ,具体表现为:一是围绕海洋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行政层级提升促 具体表现为:一是围绕海洋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行政层级提升促 进沿海地区的整合 ;二是围绕城市 拓展及岸线高效利用,以政区规模的扩大促进 及岸线高效利用,以政区规模的扩大促进 海洋发展空间的重塑。

4)对少数民族城镇化的研究发现, )对少数民族城镇化的研究发现, 少数民族城市化与全国的发展态势 大致相符,遵循城市化的普遍 规律,但不同民族的城市化各具特色 ;近年, 少数 民族城市化与全国平均水存在差距且呈现扩大趋势 ;城镇体系不尽合理是阻碍 ;城镇体系不尽合理是阻碍少数民族城市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子课题 五:新型城镇化下政区设置多目标优的战略构架及系统评估

目前本子课题已完成 50 %。 .

(一)研究内容

本子课题旨在探讨困扰行政区划设置优化的三个重要问题,一是行政区划设置优化的战略构架,是政区设置多目标优化的方向引导和评估开展的基本前提;二是行政区划设置多目标优化的策略与政策,是以往行政区划调整的纠偏和新型城镇化下政区设置优化的必要依托;三是行政区划设置优化的系统评估,是导致我国政区设置变动诸多失当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主要发现

1)关于推动行政区划优化迈向整体性治理的政策建议。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导向, 建立 行政 政区 优化 与惠民政策供给的衔接机制 ,注重 城市政区 规 模体系重塑 下新设市辖区的远郊地、被撤销行政建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 下新设市辖区的远郊地、被撤销行政建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 障问题,提升地方政府的统筹治理能力;二是 障问题,提升地方政府的统筹治理能力;二是 障问题,提升地方政府的统筹治理能力;二是 以法治化作为行政区划改革的基础 , 健全 行政区划 法规条例与设置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行政区划 的法治化管理链;三 的法治化管理链;三 是以统筹协同作为行政区划优化的关键 ,推动 地方不同层级、政府部门之间 地方不同层级、政府部门之间 的统筹协同 ,促进行政区划及其相关制度的协同一步形成体合力;四是 以 过程管理作为行政区划改革的重点 ,形成“调整前的论证 -调整中的监 测-调整 后的评估”过程管理模式。

2)关于稳妥推进县级市设置的政策建议。一是科学把握县级市发展的本质特征。人口规模集聚和非农产业集聚是城市的基本特征,设置县级市时应以人口和经济两方面为主导指标;在人口方面,应以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人口集聚程度作为测度城市化水平的主要依据;在经济方面,主要参考人均GDP、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以及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等指标,体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自我发展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二是科学把握县级市发展的潜力特征。具体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包括地质地理条件、资源环境承载力、公共供水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等等;二是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养老床位数、公共就业服务情况,等等。三是科学把握县级市设置的地域特征。未来的设市模式可尝试在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是切块设市,以一个或几个县的城镇化地区设市,城镇化水平高,便于城市管理,加之农村负担较少,有助于集中力量推进城市建设,但要注意拟设市区域与原母县可能发生的矛盾。二是联合设市,两个或两个以上县级政区设市,在城镇化联系紧密的更大区域范围内整合资源,精简机构,但要注意跨区域整合引发的地方利益协调问题。这三者各有所长,应充分考量多样需求与复杂现实,科学选择设置模式。四是科学把握县级市设置的风险特征。完善科学评估,加强配套监管,实施效果监测,加强专家论证评估及公众意见征集。

3)关于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一是确立“省辖”体制,适度扩大镇政府的权力和可支配财力,同时适当下放人事任免权。二是实行“县管”机制,在县代管之后应按照城市的标准来规划和管理,注重适度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等权限。三是“市镇”改革,建议以“市镇”作为这些特大镇的新型建制名称,既有别于一般的镇建制,符合发展的现实,又避免打乱市制,也不突破法律约束,更可以从形式到内容赋予这些特大镇专门的建制地位,从而推进农民就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并有效降低城镇化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4)关于化解区县重组风险的政策建议。一是以协同共进为导向化解体制摩擦的风险,正确把握市的统筹性与区的自主性相互塑造的深刻逻辑;二是以人本发展为导向化解发展断裂的风险,推进惠及民生的包容性发展,增进城乡居民的均等化服务,促进文脉传承的公众参与;三是以质量提升为导向化解假性城市化的风险,充分发挥行政中心的集合效应,科学构建区域的政区格局,处理好调整速率与发展速度的关系。

5)关于积极稳妥有效设置县级市的政策建议。一是标准先行,规范和引导县级市的设置进程,在指标选取上要体现城市发展的本质,在指标值的测评上坚持方向性与操作性相统一;二是以省域为单元,分期分批部署稳步组织推进县级市设置,防止一哄而上,以城市群为依托优化县级市的空间布局;三是适当引入切块设市和联合设市两种设市模式,充分考量地方发展的多样需求与复杂现实,科学选择恰当设置模式;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及责任担当,推动从制度供给缺乏转向制度供给支撑,从多重关系博弈转向多重关系合力,构建地区发展共同体;五是通过完善风险评估、加强配套监管、实施效果监测等措施,防控重启县级市设置的潜在风险;六是以重启县级市设置为契机,扩容提质、突出特色,逐步推进小城市治理创新,重塑县级市的职能体系。

二、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 二、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 二、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

(一)调查研究 (一)调查研究 (一)调查研究 (一)调查研究

课题启动后,课题组成员根据研究需要,先后前往北京、江苏、山东、河南、云南、广西、陕北、安徽、宁夏等近年行政区划改革的典型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掌握了大量一手调研资料。

(二)学术交流 (二)学术交流 (二)学术交流 (二)学术交流

立项以来,课题组 先后组织多场研讨会、论坛等,主要 与国务院法 制办、 国 家发改委、 国家 民政部 、相关省市 的负责人和相关地市、区县等实务部 的负责人和相关地市、区县等实务部 门以及中国科学院、社清华大北京人 民大 学、南开民大 学、南开民大 学、南开民大 学、南开民大 学、南开民大 学、南开学、 南京大中山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复旦香港中文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复旦香港中文等专家学者共同出谋划策, 集思广益, 极大地促进课题组 在研究内容上 的拓展与 拓展与 深化 ,同时,课题组专家也积极参加重要研讨交流活动。

三、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三、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课题组建立了的成果推介与报送机制,通过学术论文、新闻报道、管理培训、成果专报等渠道扩大课题研究的政策及社会影响力,目前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1份,已发表14学术论文,其中CSSCI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13篇,报送《工作简报》12期。 1.《“十三五”规划应重视近海治理问题》被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 2015年第67期刊发,并在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网站首页登载。 2.《沿海大城市海洋发展新态势与对策研究》获得第十届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二等奖(2015年)。 3.首席专家应邀参与行政区划管理立法,是工作专班的唯一高校专家,积极将课题成果服务立法工作。 4.2015年10月《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全文登载《“十三五”规划应重视近海治理问题》,中国社会科学网、江苏社科规划网、中国改革论坛、大河网等媒体相继转发该文。 5. 2017年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审核作了重要创新,设立了专家组与专家论证评审程序。受委托并签订合作与责任协议,课题组首席专家林拓教授负责2017年全国撤县设市的专家论证,担任专家组组长,并以专家组组长的身份召集全国行政区划相关多学科领域的顶级专家,负责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召开论证会,由相关省市负责人带队向专家组汇报,专家组进行科学论证及风险评估之后,由专家组长提交系统的论证报告,作为国务院审批的重要参考。 6.深度参与县级市设置、县制改革等国家部委的重大决策研究,受到充分肯定,相关决策咨询报告被选为2016年度民政部重点优秀课题成果。 7.根据国务院主要领导要求,民政部专门委托课题组进行部级重大课题研究“城镇行政区划设置与城镇化布局优化研究”。 8.市辖区优化设置是本课题重要内容,受委托领衔市辖区标准制定的专家版。 9.2015年9月《社会科学报》网站头条发布《重启县级市设置:势在必行又要稳步前行》,10月8日《社会科学报》纸质版在第2版以专版刊发。中国行政区划网、中社网、第一智库、中国改革论坛等诸多网站也进行了转载。这一文章对我国重启县级市设置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10.2015年11月,民政部致华东师范大学感谢信,感谢信指出,“在研究修订县级市标准工作中,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中心和林拓教授发表了《重启县级市设置:势在必行又要稳步前行》的理论文章,引起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为研究制定设市标准、摸清公众意见做出了突出贡献。” 11.2016年5月,民政部致华东师范大学感谢信,感谢信指出:“为落实中央有关要求,推进相关工作,经部领导同意,你校林拓教授作为唯一的高校专家参与相关专班工作。林拓教授在专班期间,勇于创新,精益求精,表现出很高的专业水平和很强的文字能力;工作效率高,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加点高水平完成任务,充分展示了贵校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采。特别是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批准号:ZDA032)的研究成果,为相关工作提供重要理论基础,有关对策建议针对性强,有效地服务政府决策。” 12.连续三年在全国行政区划管理培训班上为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领导授课,共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以及部分副省级城市民政局行政区划管理工作人员近400人次参加培训。 13.积极参与云南、黑龙江、宁夏等省份的行政区划管理干部培训活动,在培训班上进行专题授课,共有近800人次接受了培训。

14.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解放日报、澎湃新闻、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的专访,对行政区划管理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引导起到了正面的推动作用。 15.2015年11月,林拓接受中央电视台专访,对上海闸北静安的合并进行了科学解读。在中新网、凤凰网、解放网、新浪、澎湃新闻、上海观察等媒体上发表《闸北牵手静安,打破苏州河南北分隔》、《上海政区调整背后的文化心理与区域认同》等文章,扭转了本次区划调整的负面社会舆论影响。之后,面对崇明设区前出现的“崇明县改区后要放弃生态保护”等不利言论,林拓在《解放日报》上发表题为“崇明撤县设区,将会带来哪些变化”的文章,同时接受上海观察、澎湃新闻等媒体专访,向公众有力地澄清了撤县设区与生态保护并不相悖的事实。 16. 课题研究成果应用到镇江市、淮安市、上海市、腾冲市等行政区划实践中,成果被采纳,并得到区划调整实践的验证。 17. 2017年7月,林拓教授受邀前往我国发达的县级市——江苏省昆山市,做了“我国县级市基层政区改革趋势”的专题讲座,受当地政府委托领衔昆山市未来行政区划改革方案总体设计。

课题组供稿

(责编: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