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发〔202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0年度淮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第5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度淮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019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快速有效推进,构建了我市新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运行制度体系,初步实现了全市域市县(区)及功能园区项目审批的一网通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年活动,把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骨干工程,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度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大幅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释放改革集成效应。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既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审批流程,优化行政辅导,强化措施落实,提高审批效能,实现全市域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
三、工作内容
(一)持续优化审批流程。重点对四个阶段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强化阶段流程的协同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开展事项标准化工作,厘清一张表单、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控制审批时限,完善事项清单中明确合并的事项审批规则。针对低风险、低门槛的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以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工程等项目,精准定位项目类型,单设审批类别,实施豁免清单制和告知承诺制,确保企业申报精准、部门审批高效。(牵头部门:市工改办、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交通局、水利局、应急局等涉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9月)
(二)推广“告知承诺制-+清单制”。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范围,完善我市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不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审批事项,鼓励审批部门对整个事项或事项部分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定告知承诺事项的具体监管办法;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事项豁免清单;以经营性出让用地为试点,推行经营性出让用地“清单制”,在土地出让时将汇总的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一并交付土地受让单位。(牵头部门:市审改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扩大区域评估范围。根据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实际情况,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气候可行性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运用数字化评审平台,按照“机构超市选、报告数字化、专家网上评、部门平台审、全程不见面、成果全共享”的模式开展区域评估。(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文广旅游局、应急局等相关涉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升级完善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持续完善、优化、升级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按照同网审批、一网通办的要求,涉及工程建设类所有事项必须在工改系统上审批和办理,确需在原有系统上审批办理的,必须与工改系统对接,积极争取与省一体化平台合同登记及业绩管理系统、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系统等专网系统对接,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平台审批、统一标准管理。深度感知审批系统的应用体验,重点从业务操作层面、用户使用层面、审批监管层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审批系统开发建设,加强系统稳定性和使用便利度。(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优化“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深化完善“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建设,优化“一张蓝图”统筹功能,及时更新完善一张蓝图“三区三线”、项目定位信息数据。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探索将现有审批流程中作为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部分部门协作事项调整到项目生成阶段实施,同时明确两个阶段中的协同和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策划生成机制。在项目设计的前期,积极提供规划条件解读、规划设计指导等服务。(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六)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超市”。依托工改系统,搭建全市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超市”模块,提供网上发布、公开选取、合同备案、服务评价等服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涉审中介服务一网展示、竞争择优、限时完成、规范管理,与“信用淮安信息系统”共享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及时对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0年8月)
(七)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体系。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及红黑名单、联合奖惩规则,并将监管行为扩展到对部门审批时效、会商效率、数据共享、审前辅导以及企业履行承诺、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机制进行全方位监管。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嵌入四个阶段市级牵头部门、市及县区涉审部门的三级监督机制,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方位监督体系。对接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嵌入式监督系统,形成工程建设项目标前、标中和标后全流程监管体系。(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应急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一站式”收费改革。在我市“一站式”收费的基础上,完成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收费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任务,实现项目收费清单可查询、缴费承诺可办理、基本信息可推送、全链条缴费可获取,推行缴费事项“一单清”,为项目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缴费服务。(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城建规费征收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九)试行建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图纸资料信息共享机制。将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划条件核实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流程图纸资料以及因自身建设需求发生变更的相关方案、文件一并上传到工改系统,供规划监管、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产权登记和城建档案归档等环节使用,形成“一套图纸”可查、可追溯,实现图纸资料共享,减少企业重复申报。(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9月)
(十)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投资绩效分析系统。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绩效和投资绩效两个方面的分析模型,以工改系统汇聚的项目审批大数据为基础,通过图标、报表、三维模型等手段展示画面,实现全市项目审批绩效和投资绩效可看、可查、可分析、可运用、可总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透明化、可追溯,投资绩效可评估。(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9月)
(十一)推进实施联合测绘,优化完善联合验收。制定“多测合一”综合技术标准,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提出本部门竣工验收监管所需的测绘内容清单和技术要求,纳入综合技术标准。项目所涉及的土地、规划、房产等测量事项(包括开工前的土地、规划测量和竣工后的土地、规划核验,房产实测等测量),建立由建设单位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联合测绘机制。优化完善联合验收,通过建立“统一窗口收件、网上材料流转、集中联合验收、审批限时办结、综合窗口反馈”机制,实现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9月)
(十二)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并联审批规则。强化水、电、气、热力、通信等相关服务单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研究制定水、电、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并联审批规则,制定市政公用设施审批流程。重点细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程,结合《江苏省电力条例》,对输变电工程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并对全流程相关事项的办理进行明确,压缩外线工程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市住建局(水、气、热力)、供电公司、通管办;责任单位:市政公用服务各单位,市相关涉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7月)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上下联动,及时传达国家和省有关改革工作精神,统筹协调改革问题,推进日常工作;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密切沟通协调,发挥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确保改革各项政策准确落地、及时生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切实承担起部门改革任务,制定好具体实施细则,主动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园区管委会)要全面贯彻改革要求,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考核。对改革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同网审批机制落实情况,项目审批质效情况等建立月通报制度,嵌入优化营商监督考核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改革担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承担本地区改革任务,制定落实推进方案。
附件:2020年度淮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0年度淮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改革事项 |
工作任务 |
落 实 部 门 |
完成时限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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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续优化审批流程 |
★重点对四个阶段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强化阶段流程的协同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开展事项标准化工作,厘清一张表单、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控制审批时限,完善事项清单中明确合并的事项审批规则。 |
市工改办 |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交通局、水利局、应急局等涉审部门 |
2020年9月 |
2 |
▲针对低风险、低门槛的社会投资项目,精准定位项目类型,单设审批类别,实施豁免清单制和告知承诺制,探索更加简便的审批事项和流程,确保企业申报精准、部门审批高效。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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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广“告知承诺制+清单制” |
★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范围,完善我市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不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审批事项,鼓励审批部门对整个事项或事项部分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定告知承诺事项的具体监管办法;制定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事项豁免清单。 |
市审改办 |
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
2020年12月 |
4 |
▲以经营性出让用地为试点,推行经营性出让用地“清单制”,在土地出让时将汇总的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一并交付土地受让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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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扩大区域评估范围 |
★根据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实际情况,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气候可行性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运用数字化评审平台,按照“机构超市选、报告数字化、专家网上评、部门平台审、全程不见面、成果全共享”的模式开展区域评估。 |
市商务局 |
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文广旅游局、应急局等有关涉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
2020年12月 |
6 |
升级完善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
★持续完善、优化、升级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同网审批、一网通办的要求,提倡涉及工程建设类所有事项在工改系统上审批,确需在原有系统上审批的,必须与工改系统对接,积极争取与省一体化平台合同登记及业绩管理系统、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系统等专网系统对接,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平台审批、统一标准管理。深度感知审批系统的应用体验,重点从业务操作层面、用户使用层面、审批监管层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审批系统开发建设,加强系统稳定性和使用便利度。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
2020年12月 |
7 |
优化“多规合一”协同平台 |
★深化完善“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建设,优化“一张蓝图”统筹功能,及时更新完善一张蓝图“三区三线”、项目定位信息数据。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探索将现有审批流程中作为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部分部门协作事项调整到项目生成阶段实施,同时明确两个阶段中的协同和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策划生成机制。在项目设计的前期,积极提供规划条件解读、规划设计指导等服务。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
2020年12月 |
8 |
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超市” |
★依托工改系统,搭建全市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超市”模块,提供网上发布、公开选取、合同备案、服务评价等服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涉审中介服务一网展示、竞争择优、限时完成、规范管理,与“信用淮安信息系统”共享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及时对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 |
2020年8月 |
9 |
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体系 |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部门审批时效、会商效率、数据共享、审前辅导,加强审管联动,出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在工改系统中实际应用。 |
市市场监管局 |
涉改的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 |
2020年6月 |
10 |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出台红黑名单、联合奖惩规则,在工改系统中实际应用。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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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中嵌入四个阶段市级牵头部门、市及县区涉审部门的三级监督机制,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方位监督体系。对接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嵌入式监督系统,形成工程建设项目标前、标中和标后全流程监管体系。 |
市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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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一站式”收费改革 |
◎在我市“一站式”收费的基础上,完成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收费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任务,实现项目收费清单可查询、缴费承诺可办理、基本信息可推送、全链条缴费可获取,推行缴费事项“一单清”,为项目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缴费服务。 |
市财政局(负责系统对接) |
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 |
2020年10月 |
市城建规费征收中心(负责业务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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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试行建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图纸资料信息共享机制 |
▲将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划条件核实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流程图纸资料以及因自身建设需求发生变更的相关方案、文件一并上传到工改系统,供规划监管、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产权登记和城建档案归档等环节使用,形成“一套图纸”可查、可追溯,实现图纸资料共享,减少企业重复申报。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
2020年9月 |
14 |
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投资绩效分析系统 |
◎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绩效和投资绩效两个方面的分析模型,以工改系统汇聚的项目审批大数据为基础,通过图标、报表、三维模型等手段展示画面,实现全市项目审批绩效和投资绩效可看、可查、可分析、可运用、可总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透明化、可追溯,投资绩效可评估。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统计局等 相关部门 |
2020年9月 |
15 |
推进实施联合测绘,优化完善联合验收 |
★制定“多测合一”综合技术标准,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提出本部门竣工验收监管所需的测绘内容清单和技术要求,纳入综合技术标准。项目所涉及的土地、规划、房产等测量,建立由建设单位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联合测绘机制。优化完善联合验收,通过建立 “统一窗口收件、网上材料流转、集中联合验收、限时审批办结、综合窗口反馈”机制,实现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
2020年9月 |
16 |
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并联审批规则 |
▲强化水、电、气、热力、通信等相关服务单位责任及服务意识,制定水、电、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并联审批规则,制定市政公用设施审批流程。重点细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程,结合《江苏省电力条例》,对输变电工程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并对全流程相关事项的办理进行明确,压缩外线工程审批时限。 |
市住建局 (水、气、热) |
市政公用服务各单位,市相关涉审部门 |
2020年7月 |
淮安供电公司、通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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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表示上级规定需要进一步深化的改革任务; ▲ 表示借鉴复制外地改革经验的改革任务; ◎ 表示培育我市特色创新的改革任务。 |